索 引 号: QZ09024-0101-2019-0007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布机构: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安建〔2019〕25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6-04
标      题: 关于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搬迁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公示
概      述:   ?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搬迁规划选址地块位于安溪县城厢镇古山村,总用地面积7395.438平方米(11.09亩)。因该项目地块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关于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搬迁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04 11:34
 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搬迁规划选址地块位于安溪县城厢镇古山村,总用地面积7395.438平方米(11.09亩)。因该项目地块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由建设单位聘请重庆市工程设计院对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论证设计,并由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召开论证会,会议原则通过重庆市工程设计院对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期论证设计,确定了规划选址地块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0.05≤容积率≤1.0,建筑密度≤8%,50%≤绿地率,建筑限高≤15米。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现将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搬迁规划选址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三十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您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和看法。

一、公示时间: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3日

二、公示事项: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设计单位:重庆市工程设计院

设计资质:乙级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5层,邮编:362400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5-26029955  

   真:0595-23222399

电子邮箱:80311726@qq.com

 

   件: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搬迁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安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闽ICP备12014841号网站标识码:3505240010闽公安备:35052402000177

网站联系方式乡镇联系方式部门联系方式

本站建议使用IE8.0或同等以上浏览器 Copyright © 2018-2019 安溪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