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05-0101-2022-00004
- 备注/文号:安政〔2022〕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8
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叶火源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17:5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叶火源同志挂职任福建安溪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挂职时间2年。
挂职期间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或其他额外利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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