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05-3000-2017-59614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1-16
    安溪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09-01-25 12:1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08年度安溪县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称“乡镇政府”)和安溪县县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县直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工作人员、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网”(www.fjax.gov.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2362400,电话:23226270,电子邮箱:axzfb@126.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直各部门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县政府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县政府办公室,并指定县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同时,县直各公开单位、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等,建立形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县政府办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08〕58号),全县61个县直信息公开单位和24个乡镇在2008年4月10日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涉及678个类别1582项内容。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了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县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力求实效。一是对安溪县公众信息网进行改版升级,增设信息公开专栏,2008年4月20日开始运行,为全县85个信息公开单位提供平台;二是2008年6月份县政府办、县效能办专门抽调人员,分两组对全县85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逐一进行督促检查;三是政府办充分利用下乡或开会等机会,对相关单位时常予以提醒、督促;四是2008年12月8日,县人大组织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条例》颁布以来,我县积极参照省、市做法,结合实际,出台《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细则》(试行)、《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转发省政府办公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建立县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县档案局查阅中心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条例》颁布以来,我县各级各部门均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将《条例》培训纳入科级干部进修班教学内容,开办专题知识讲座,培训内容包括政府信息梳理、保密知识、编制指南和目录、处理依申请公开、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各单位还将《条例》列入每周学习例会的必学篇目;县人事局专门转发了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1630人参加《条例》培训考试。2008年4月底,在县有线电视台、乡讯社等新闻媒体,开展《条例》专题宣传报道活动,同时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让广大群众知晓《条例》已开始施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 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信息418条,占29.01 %;25工作动态类信息246条,占17.07%;0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276条,占19.15%;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类信息85 条,占5.90%;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56条,占3.89%。

    乡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25工作动态类信息112条,占21.01%;0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信息110条,占20.64%;17.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情况类信息85条,占15.95%;22.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类信息48条,占9.01%。

    县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类信息323条,占35.57%;01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类类信息166条,占18.28%;25工作动态类信息134条,占14.76%;02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9条,占13.11%;12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 信息56条,占6.17 %。

    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便民、为民原则,由近及远地对历史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编目和发布。截至2008年度,全县共梳理2003年以来历史类信息309条,其中乡镇政府梳理141条,占45.6%;县直公开单位梳理168条,占54.4%。共公开发布历史类政府信息294条,其中乡镇政府发布130条,占44.2%;县直公开单位发布164条,占55.8%。

    (二)公开形式

    1、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公共查阅点;

    3、其他公开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因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处理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县共接受市民咨询59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74人次,电话咨询406人次,网上咨询116人次。

    在乡镇政府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凤城镇、金谷镇、蓬莱镇、官桥镇、感德镇。咨询内容主要涉及乡镇基本情况、招商引资、计生等方面。

    在县直公开单位中,接受咨询量列前五位的是:县政府办、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人事局。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就学、就医、人事聘录等方面。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县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六、工作人员、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为90人。平均每个乡镇政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平均每个县直公开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8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增设电脑和触摸屏幕等设备,印制宣传、培训资料,网站建设和更新等费用95万元。其中,乡镇政府支出25万元,县直公开单位支出70万元。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全市各级各部门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七、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条例》实施的时间较短,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不按时限要求上网公开,工作拖拉。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各乡镇、县直各公开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大多是兼职,公开工作时好时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上网公开。二是协调县人事部门,在今后招录有关工作人员时,多考虑增加部分电子信息技术人员。

    八、说明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县政府办、教育、卫生、公安、人事等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附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41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441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8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936

    其中:纸质文本数

    505

    电子文本数

    908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抄送:泉州市政府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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