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5-05-31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5-05-31 15:47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2015〕54号)要求,现将我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省市政府对各县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之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将本单位的公开信息按要求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进行更新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县效能办、数字办将于6月5日起对本工作要点公开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31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   作   任   务

    牵头单位

    责  任  单  位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深化简政放权,建立三张清单开

    1.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

    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含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公开。

    3.行政审批事项(1、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2、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4.财政预算、决算及&l&r经费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三公o;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o;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5.政府采购(含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6.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7.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

    县住建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

    8.征地信息公开。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公开工作。

    县国土局

    9.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含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

    县住建局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0.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县发改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1.社会保险(含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公开。

    县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2.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

    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深化中小学及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

    县教育局

    14.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县卫生局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15.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研究制定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意见。

    县财政局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6.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

    县环保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7.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

    18.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

    1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20.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公开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县卫生局、环保局、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国检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21.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公开

    22.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23.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24.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县民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5.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26.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7.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28.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加快&l城市&r建设,扩大信息消费。

    县发改委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29.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30.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县委宣传部新闻报道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31.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3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33.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34.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35.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36.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37.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38.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39.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40.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4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42.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43.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44.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

    县公务员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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