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溪:实施“绿红蓝”三色工作法 为困难群体纾难题、解忧愁
来源 :茶乡检韵 时间:2023-03-20 14:46 浏览量:

去年以来,泉州市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办案,积极发挥司法救助职能,实施“绿红蓝”三色工作法,通过精简办案程序、争取工作支持、开展心理疏导等措施,积极为困难群体纾难题、解忧愁、渡难关。

 

01精简程序,打造“绿色”救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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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办理,打造救助“绿色通道”。在法律框架之内尽量压缩办案周期,安排业务骨干专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力争最短时间内发放司法救助资金,解决被害人家庭燃眉之急。

密切协作,加快救助速度。各业务部门设置司法救助联络员角色,负责与控申部门衔接司法救助事项,加强双向沟通协调,形成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办理的闭环快速通道。

 

02多方联动,编织“红色”爱心救助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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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拓宽司法救助对象范围,落实内部联动救助。各部门设置司法救助联络员角色,将是否需要救助作为审查案件的前置程序,重点关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特定案件类型中的伤残人员、未成年人、五类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等特殊人群的司法救助线索挖掘。2022年以来,共精准挖掘涉及未成年人、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救助线索6件。

搭建外部联动救助平台。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妇联、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与衔接,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共同分析、商谈困难群体帮扶工作。通过与县慈善总会合力打造“检察+慈善”的救助帮扶体系,会同县慈善总会设立救助基金专户,联合制定《刑事涉案家庭困境儿童救助专项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刑事涉案家庭中的困境儿童给予应急性、辅助性的慈善救助,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助力乡村振兴。

多元联动,提升救助成效。积极探索1+N多元救助模式,以司法救助为主导,引入民政、教育、慈善、就业等多元化的社会救助,如在对交通肇事被害人家属王某给予司法救助的同时,积极协调帮助解决王某儿子就业问题,有效缓解家庭困境。同时注重对被救助人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减压,尽可能减少案件带来的心理创伤。2022年,该院对案件当事人开展心理救助25次。

 

03延伸触角,构建“蓝色”救助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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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职能作用,坚持以司法救助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对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注重推进司法救助与矛盾化解有机结合。坚持在释法说理的基础上,主动开展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释放司法温度。

深化“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工作理念。将回访救助对象作为“访民情、解民忧”的重要举措,持续联合县妇联、民政等部门,认真做好案件回访,跟踪了解被救助人及其家庭生活状况,已对救助的困难群体进行回访。

传递检察温情。加强司法救助宣传引导,扩大司法救助影响力和知晓度,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结合农村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进村入户,宣传政策,集中发放,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检察服务就在身边。通过司法救助信息发布、司法救助政策讲述等形式,扩大救助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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