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9 20:27 点击量: 字体:字体:
 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专题决策部署,按照《泉州市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泉政办〔2021〕35号)的要求,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落实“抓项目、促发展”10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力争每年全县技改投资增速22%以上;实施产业绿色化改造,每年实施节能降碳重点项目5项,到2023年实施绿色制造项目2项;推进产业智能化提升,每年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5条以上;推动产业数字化赋能,每年新增60家以上企业上云上平台。

二、重点任务

全力扩大技术改造有效投资,聚焦绿色化,数字化,实施绿色化发展、智能化改造、信息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四大重点工程。

(一)绿色化发展工程

1.推动绿色制造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选用绿色工艺和设备,采用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制造项目。到2023年,全县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制造项目2个以上,全县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

2.实施节能减碳项目。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减碳改造,推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实施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分批推进改造,努力挖掘存量节能空间。每年实施节能减碳项目5个,到2023年,全县累计实施15个项目。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智能化改造工程

1.推广数字化生产线。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应用,推广应用型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行维护等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每年推广数字化生产线5条。到2023年,全县力争累计推广数字化生产线50条。

2.数字化车间建设。支持企业基于安全可控关键技术装备,在加工、装配等环节,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制造执行系统(MES),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每年力争培育数字化车间2个以上。到2023年,全县力争建设数字化车间6个以上。

3.智能化工厂建设。鼓励有基础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应用,建立制造资源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推动晶安、天电、中科生物等企业加快向智能化工厂发展。到2023年,全县力争建设智能化工厂1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管委会、数字办、芯谷安溪分园区办事处

(三)信息化建设工程

 1.培育数字赋能平台:支持鼓励华为等公司建设安溪产业数字赋能平台,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为安溪茶业、滕铁、制造等产业赋能。针对不同行业的需求场景,完善运营机制、共享数据资源、开发数字应用、创新转型方法,促进产业企业提升效率、降低成本,打造具有安溪特色的产业数字化案例。

2.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鼓励面向行业或面向区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整合生态体系资源、平台资源、产业运营能力、行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经验,推动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带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科曙光超算中心及信创云平台等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进本地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3.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发挥泉州数字云谷及通信运营商等云服务作用,支持广大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租用系统,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实现中小企业设计、制造、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初步对接,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每年新增推动60家企业上云。到2023年,全县力争累计推动2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管委会、数字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数字化应用工程

1.加快推广应用工业APP。支持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重点推动工业智能控制软件、工艺过程分析模拟和优化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的推广应用。培育福建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控制管理系统、福建省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ES系统等工业APP,到2023年,全县力争推广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2个以上。

2.培育“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优势制造业结合5G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支持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充分发挥国内外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龙头作用,整合生态体系资源、平台资源、产业运营能力、行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经验,推动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到2023年,全县力争培育“5G+工业互联网”项目3项以上。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局、财政局、数字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支持制造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按项目生产设备投资额不高于7%的比例给予补助,明星梯队企业补助标准提高10%,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级产业龙头企业和明星梯队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二)实施县级重点技改工程。对列入县重点技改项目库中总投资达2000万元及以上(属各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明星梯队企业,项目总投资门槛下调到1000万元)且年度生产设备购置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项目业主于申报年度在县的纳税总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按生产设备购置金额的5%给予补助,申报当年度最高补助20万元。

(三)实施技改成效贡献奖励。对实际技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技改项目,以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前1年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3年,第一年由县财政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给予100%奖励,第二年由县财政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80%给予奖励,第三年由县财政按企业对财政贡献地方留成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

(四)鼓励基金参与技改投资。鼓励和支持市、县两级国企和政府投资基金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加强与优秀基金管理团队、金融机构和行业龙头企业等社会资本合作,构建绿色数字技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群,赋能企业绿色技改实施。对参与企业技改投资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项目退出或获得一次性收益,由受益财政按形成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单笔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鼓励首台(套)关键技术攻坚。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市级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县级一次性配套补助5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市级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县级一次性配套补助20万元。

(六)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或产业园区平台共同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发展工业设计,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企业按补差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补差奖励。

(七)支持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创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县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配套奖励。鼓励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研发设备升级换代,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1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八)推动企业创新研发。支持企业实施科研重大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支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联合在泉科研院所和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对项目揭榜方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项目经费支持。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实施“人才+团队+项目”精准引才,对龙头企业引进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的人才团队,每个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费支持。

(九)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围绕增资扩产、改造升级、延伸链条、补齐短板等方面建设实施项目,积极做大总量,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产业龙头企业工业产值首次超过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和50亿元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十)支持绿色制造项目发展。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每家配套给予2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园区)奖励10万元。

(十一)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融资。做好金融政策宣传服务,引导企业抢抓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窗口期,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用足用好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有效解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企业债券融资,且债券利率高于当期五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的,高出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贴息补助,补助期限按债券存续期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上云,重点支持规上企业使用我市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平台,对年度云服务费超5万元的企业,市级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县级按1:1配套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三)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作。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我县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与纺织鞋服、建材、机械装备等传统产业合作,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或服务产品的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十四)推广应用工业APP。推进工业APP在我县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面向真实应用场景需求,培育工业技术软件化应用解决方案。对获得省、市工业APP补助的企业,县级按1:1配套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十五)支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鼓励我县行业龙头企业、通讯运营商、5G及下一代信息技术企业联合开展5G应用示范建设,对被省、市列入5G应用示范项目的企业,县级按1:1配套补助,单家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绿色数字技改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负责专项行动全面工作,定期协商议事,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资金、用电、土地等要素保障,靶向施策、精准服务、破解“难硬重新”问题,力促企业技改加速、完工投产、提质增量。同时,发挥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商局、人社局等部门职能优势,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相关优惠政策,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政策、人才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项目支撑。坚持把项目带动作为推动行动方案的重要手段,抓好项目对接与落地服务,着力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增强发展后劲。建立技改专项重大项目库,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和滚动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五、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附件:1.安溪绿色数字技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溪县绿色数字技改重点任务分解表

3.安溪县2021-2023年县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表

4.安溪县企业上云规划清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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