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江润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送达的公告
    时间:2023-08-24 16:41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福建江润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4MA2YE48E4D:

        我局于2023824日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泉税二稽通〔2023G40号),经我局对你公司经营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查无你公司,查询系统显示为“非正常户”。由于你公司走逃失联,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将上述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824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泉税二稽通〔2023G40

    福建江润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4MA2YE48E4D: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有关规定,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在土地供应、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政府采购、银行授信、政策性资金投放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参考使用,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824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福建江润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350524MA2YE48E4D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凤声路701103

        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及号码:李清龙、男、350629********0018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0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0份,金额2044.80万元、税额265.82万元;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金额3.45万元、税额0.03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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