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破获4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
时间:2020-02-16 11:36 浏览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开展以来,安溪县林业局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工作要求,及时成立疫情涉林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快速投入工作,规范野生动物养殖市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乱捕滥猎、非法经营贩卖和滥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县先后排查23家有证经营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加工企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可能存在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的场所开展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共查处涉及非法捕猎、无证养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案件4起,收容救治滑鼠蛇、水律蛇、稚鸡等动物共上百只,野生动物制品33.3公斤,按照“七个一律”的要求对相关当事人给予顶格处罚。

   

  

  

 

  1月30日,县林业局在前往祥华乡进行督导工作时,发现祥华村人詹某梅非法捕获野生动物“石冻”(俗名,学名“棘胸蛙”),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将11只“石冻”现场野外放生,并进行立案调查、顶格处理。 

  

  

  

  1月31日,县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查处祥华乡祥华村吴某元无证驯养水律蛇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驯养繁殖水律蛇,送往收容所登记、隔离封存。

   

  

  

  2月5-6日,县林业局牵头湖头镇、龙门镇政府、森林公安和湖头、龙门派出所,对当地无证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依法查处取缔,没收全部违法养殖的野生动物,消除村落群众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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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半个月查获3起

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


    洛江区自然资源局昨日对外通报:1月29日以来,洛江全区共查处3起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其中2起非法销售鳄鱼案、1起非法猎捕斑鸠案。

    其中,1月31日,洛江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会同洛江森林公安分局对超市、农贸市场、餐饮等单位突击巡查中,现场查获正在售卖的人工驯养暹罗鳄两只,当即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月1日,将两只鳄鱼送至东湖动物园。

   2月7日,洛江区森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马甲镇义山村草美组后山架网捕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依法扣押捕鸟网1张,收缴斑鸠1只。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综合自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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