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QZ09054-3000-2017-50026 | 文号/备注: | 参政﹝2017﹞80号 |
发布机构: | 参内乡 | 发布日期: | 2017-11-17 |
参政﹝2017﹞80号
关于印发《参内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
奖补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建村[2017]43号)、《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套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县级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安政办[2017]113号)、《参内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参内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7年工作方案》( 参政﹝2017﹞36号 )的要求,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各级奖补资金安排方案已经党政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参内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抄送:存档(2) |
参内乡党政办 2017年11月15日印发 |
参内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
奖补资金安排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配套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县级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的通知》(安政办[2017]113号)、《参内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和《参内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17年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我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奖补资金安排制定如下方案:
一、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三格化粪池方面
按照县里下达的任务目标,我乡今年实施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的任务为447户。省级明确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建补助标准,每户600元;市级明确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建补助标准,每户600元;县级明确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建补助标准,每户800元。共计2000元/户。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按照县里下达的任务目标,我乡今年实施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村庄为参内乡田底村、祜水村。市级财政奖补每村1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每村30万元。
二、各级财政资金补助方式
(一)三格化粪池方面
由我乡组织驻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书记、村主任及村两委成员共同对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户进行实地勘察验收,并填写《安溪县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审批表》。验收合格的,将奖补资金2000元/户下拨到各村居,由村居登记造册,逐一发放到各农户。
(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
由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住建、环保、市政、农茶、水利、第三方运行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已竣工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管网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县里直接拨付奖补资金到乡,由乡里直接拨付业主单位。
三、各级财政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泉建村[2017]43号)文件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可结合村庄人口规模、污水治理模式、配套管网长度、技术工艺、排放和建设标准、运营处理情况及其他因素,对建设运营项目实行差别补助。”“允许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型、联户型污水治理设施,按照需进行标准三格化粪池改造农户接入数测算补助额度。”“允许已完成或年度安排任务超出农村标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实际任务数的乡村,统筹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
由于县里安排我乡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447户超出了我乡实际任务数,经摸底调查,我乡实际实施2017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参内乡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的奖补资金共计89.4万元将根据泉建村[2017]43号文件要求,统筹用于我乡的农村生活污水二级处理设施建设。具体分配如下:
1.安排23.6万元用于参内乡田底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田底村应提供118户三格化粪池接入户数名单(以每户2000元测算)。
2.安排65.8万元用于参内乡祜水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祜水村应提供329户三格化粪池接入户数名单(以每户2000元测算)。
四、资金监管和其他
(一)各村居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跟踪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级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决算审核制度、招投标管理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资金。
(三)对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收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
(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建设的情况主动公开,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