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金提至每月150元
时间:2023-02-14 15:25 浏览量:
 记者从县人社局、财政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保”)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并将于本月发放到位(含补发1月份差额),我县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此次调整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我县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三年连调”(2022—2024)的第二年,将惠及我县15.8万名老年人,预计全年县级财政需增加投入236.16万元,年增长比例预计达7.14%。

县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县人社部门以大龄、老龄未参保人群和困难群众为重点,持续抓好参保扩面工作。同时,以待遇标准调整提高为契机,协同有关部门及镇、村两级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适龄人群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不断保,提高个人账户积累;并通过精准挖掘扩面潜力,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增强广大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切实保障群众权益。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达61.34万人。

据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每年缴费一次,有12个缴费档次可供选择,最低档次缴费200元政府补贴40元,最高档次缴费3000元政府补贴200元。因此,只有及时缴纳当年费用,才能享受相应政府补贴,且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额度越高,个人缴费及缴费补贴均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县人社局提醒,同一统筹区内,基础养老金一致,个人账户累积金额越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则越高,总体上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提高养老金水平,还需要增加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积累,逐年及时缴费,提高缴费档次,不断提高个人年老后的养老待遇水平。

 

来源:安溪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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