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914-2400-2016-00051
    • 备注/文号:长委〔2016〕57号
    • 发布机构:长坑乡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14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来源:长坑乡 时间:2016-09-14 15:02

     长委〔2016〕57号



    中共长坑乡委员会   长坑乡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

    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党中央着眼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站在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是顺应人民群众期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现全面两孩政策,有利于从长远解决我乡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新修改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对我省生育政策和奖励保障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保证了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的依法实施,切实做到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各村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长坑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一)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防控。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梳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重点针对生育水平上升、公共服务压力、舆情信访增加等制定风险防控预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开展出生人口预测预报,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供依据。

    (二)加强依法管理,做好政策衔接。统一政策口径,认真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配套政策规定,妥善做好全面两孩政策及《条例》实施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认真处理好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衔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告知群众集中生育可能产生的孩子在入学、就业等方面的影响,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严格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维护良好生育秩序,确保政策平稳实施,衔接有序,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三)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宣传画、标语等,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宣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及时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国情和国策意识。宣传按政策、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理念,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努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一)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及以内子女的夫妻,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生育审批管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环节,精简证明材料,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全面推行承诺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缩短办理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大力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工作力量,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专干,妥善解决好村级计生专干的报酬待遇、养老保障等问题。切实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和能力建设,发挥好计生协会作用。

    (三)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巩固完善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实施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留守儿童健康促进等项目,开展关怀关爱工作,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四、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一)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完善与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老后按照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医疗、精神慰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三)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创造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确保“十三五”期末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的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要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中共长坑乡委员会               长坑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4日

                                                           

    抄送: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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