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财政局局长 陈思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情况
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48亿元,完成预算48.13亿元的94.5%,增长12.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87亿元,完成预算33.39亿元的101.4%,增长23.3%。
从今年以来财税运行情况看,经济运行呈现持续恢复向好态势。设备制造、光电、电源电器、藤铁工艺、纺织服装等行业实体经济和建筑、水泥、重点项目建设税源贡献大幅提高,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减小和加大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10月止非税收入比上年增收4.2亿元),全年可以超额完成年初预算收入任务。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5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31亿元,分别比预算增加1.87亿元、3.92亿元,比上年增长9.0%和18.3%。
为此,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50亿元,比预算调增1.8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7.31亿元,比预算调增3.92亿元。具体收入项目调整如下:
1.税收收入(地方级)调整为22.71亿元,比预算调减0.21亿元,比上年增长10.8%。主要有:闽光钢铁销售下降,增值税调整为6.85亿元,调减1.15亿元;闽光钢铁和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减收(约4.8亿元)比年初预计多0.8亿元,企业所得税调整为2.7亿元,调减0.7亿元;房地产行业仍处于市场销售低迷期,二手房交易不容乐观,契税调整为2亿元,调减0.5亿元;加大力度开展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增收,土地增值税调整为6.931亿元,调增1.691亿元;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耕地占用税调整为0.85亿元,调增0.63亿元。
2.非税收入调整为14.6亿元,比预算调增4.13亿元,比上年增长32.3%。主要有:专项收入1.09亿元,调减1.36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减少;罚没收入2.53亿元,调增0.53亿元,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23亿元,调增2.73亿元,主要是小城投资产拍卖增收;其他收入2.48亿元,调增2.36亿元,主要是安置房差价收入增收。
(二)财力调整情况
今年主要财力变化情况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3.9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2.7204亿元。为此,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为66.656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60.0161亿元净增6.6404亿元。
(三)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收支平衡原则,相应调增支出6.6404亿元,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6.6565亿元,新增支出6.6404亿元主要用于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项目支出2.7204亿元, 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2.4686亿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0.0397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6605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262亿元,乡村振兴项目0.3012亿元和茶叶宣传费用0.3238亿元。具体支出科目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5.8531亿元,调增0.1375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2.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3.2491亿元,调增0.0091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3.教育支出调整为26.164亿元,调增2.5974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2.1674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项目支出0.43亿元。
4.科学技术支出调整为0.2297亿元,调增0.043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0.0033亿元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0.0397亿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1.158亿元,调增0.0427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8.0863亿元,调增0.0095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7.卫生健康支出调整为5.1335亿元,调增0.0134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8.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3.0922亿元,调增1.0436亿元主要是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0.0136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项目支出1.03亿元。
9.农林水支出调整为5.3627亿元,调增0.9092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0.0476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项目支出0.1104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1262亿元、乡村振兴项目0.3012亿元和茶叶宣传费用0.3238亿元。
10.交通运输支出调整为1.7074亿元,调增1.1612亿元主要是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0.0112亿元和新增一般债券收入项目支出1.15亿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为0.7305亿元,调增0.6605亿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整为0.424亿元,调增0.0101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整为0.6407亿元,调增0.0032亿元用于2022年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收入调整情况
1-10月,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0亿元的65.9%,比上年下降9.0%。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亿元,比预算减少3亿元,比上年下降7.7%。为此,建议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17亿元,比预算调减3亿元。
(二)财力调整情况
今年主要财力变化情况如下:政府性基金收入减收3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6.21亿元。合计增加财力3.21亿元。
为此,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调整为23.2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20亿元净增3.21亿元。
(三)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调增支出3.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3.21亿元。调整后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主要是:
⒈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7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金支出7.1958亿元,土地收益金支出0.525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01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15亿元,污水处理费支出0.21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0.15亿元,专项债券付息和发行费用支出2.1123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3319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31亿元。
⒉ 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安排的支出6.21亿元。
我县财税部门要紧紧围绕预算收支目标,精心组织收入,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确保上述预算调整方案的落实。如果年终结算财力和上级专项补助有变化,建议由县政府根据增减情况相应做出安排,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附表:1.2023年安溪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表
2.2023年安溪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表
3.2023年安溪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表
⒋2023年安溪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