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溪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草案)的报告
来源 :安溪县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3-11-27 15:17 浏览量:
             ——2023年11月22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安溪县财政局局长 陈思臻 

梁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草案),请予以审议。 

  一、2023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8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14号),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447029万元,加上2023年新增债务限额89304万元(一般债务27204万元,专项债务62100万元),2023年债务总限额1536333万元。 

  二、我县新增债务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精神,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校园设施改造、乡村振兴等项目,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支出,并要求项目收益真实可靠且持续稳定,具备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以及重点支持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今年共上报新增一般债券二批,专项债券二批,每批都征求县人大财经委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确认,拟将今年新增债务89304万元安排以下项目(详见附表)。 

  根据上述新增债务资金安排情况,当年我县财政预算收支增加较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年底前将连同财政收入完成情况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附表:安溪县2023年新增债务资金安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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