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陈汉水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时间:2019-02-13 10:03 浏览量:

  被继承人陈汉水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黄玉笔申请坐落于凤城河滨南路11幢124号702房不动产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现登记于陈汉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安房权证凤城字第0001472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03)字第0103867号。其夫陈汉水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权陈汉水的份额由黄玉笔一人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提出。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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