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证遗失声明(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03-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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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割证遗失声明
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凤城镇解放路227号403房的《土地分割证》遗失,分割证编号为:1545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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