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证遗失声明(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03-20 09:55 浏览量:

土地分割证遗失声明 

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凤城镇解放路227号403房的《土地分割证》遗失,分割证编号为:1545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分割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