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廖嫦娥的不动产继承公告
时间:2020-08-06 10:26 浏览量:

  被继承人廖嫦娥的不动产继承公告

   

  林眺广申请坐落于安溪县凤城镇河滨西路181号301室、181号302室、凤城镇河滨西路177号不动产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现登记于林天寺名下,房产证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00009705、00027776号;土地证号:安国用(2007)字第0008945、0008946号;安国用(94)字第003687号,林眺广之母、林天寺之妻廖嫦娥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权廖嫦娥的份额由林眺广一人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提出。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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