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小凤)
时间:2023-05-30 10:49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00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6)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761号

陈小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524023020GB
00004F00010001

城厢镇二环西路2号龙凤都城D24幢1-1101室

 

  

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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