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志坚、刘云峰)
时间:2023-07-2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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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01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3015 |
刘志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安溪县三远商城1号楼A幢402房 |
|
2 |
3018 |
刘云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安溪县三远商城1号楼A幢501房 |
|
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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