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谢文泽)
时间:2024-04-22 15:39
浏览量: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谢文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镇凤南路25号3号梯305房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1999)第008106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0000139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文泽
2024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