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村民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 134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7日至6月17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告期内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安溪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人:林巧乾,联系电话:0595-23260922;
电子邮箱:23260922@163.com;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
附件:《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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