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娇娇)
时间:2025-02-13 15:15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8)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2498号

李娇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524028014GB
00007F00020120

安溪县参内镇河滨北路2009号安溪万达广场2号楼2A1602

 

  

登记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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