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廖志腾)
时间:2025-04-30 16:09
浏览量: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廖志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尚卿乡翰卿村12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2007)第1501087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志腾
2025年4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