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郑田水)
时间:2025-07-02 16:21 浏览量: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先父郑田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西坪镇龙地村2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93)字第16131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建全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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