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李火胜)
时间:2025-07-0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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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李火胜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镇河滨北路808号锦绣家园9幢30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2015)第0042924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20150020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火胜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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