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林火炎)
时间:2025-10-14 14:56
浏览量: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林火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龙门镇龙美村6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7)第080906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火炎
2025年10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