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林月萍)
时间:2025-11-0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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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林月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城厢镇光德村站前路2号弘桥商业城1幢2303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2)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921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月萍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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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