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谢良锦)
时间:2025-11-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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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谢良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城厢镇员宅村庙后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3)字第0619003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良锦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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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