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核定安溪县参内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安教函〔2023〕8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精神,经研究,现就福建省安溪县参内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福建省安溪县参内中学16-18号楼学生宿舍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核定为180元/生.学期。
二、福建省安溪县参内中学应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缴,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高中新生开始执行。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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