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常态化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加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保护空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邀请有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安溪县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排放抽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内容及要求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安溪县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摸底调查工作,提供入户调查,采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分布、类别、规模、燃油使用等基础情况调查。
2.安溪县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建档、信息编码、备案登记及制作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采集卡、号牌等事项。
3.安溪县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数据统计、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治理及管理情况调查。
4.开展安溪县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
5.安溪县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排放检测任务分别为不低于128台和32台。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具有独立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近3年内在泉州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同类项目业绩。
三.报名方式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3层1307室进行报名。
2.参与竞标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提供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近3年内在泉州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服务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提交材料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四.评定方式
1.我局将对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评定,选择相关资质、能力符合要求,能够提供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且评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供应单位。
2.本项目最高限价:编码登记150元/辆、排放检测180元/辆。
3.有效报价人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4.评分方式:总分100分,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1、2、3”项各占20分,共60分;“申请人资格要求4”项占40分,每提供一个近3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得10分,最高得40分;总分数相同采取价格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供应单位。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3层1307室
联系人:黄先生,0595-68797201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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