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时间:2019-06-20 15:24 浏览量: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8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9〕66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农〔2019103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9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从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专业服务队等机构;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3.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二、 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服务主体以书面形式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813室)提交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1)、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械设备情况表(附件2)、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申报时间

2019年620日至628

四、 其他事项

具体补助标准、方式,欢迎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咨询。联系人:李世杰、吴国盛,联系电话:68792213

 

 

附件:1.安溪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登记申请表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械设备情况表

3.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落实情况统计表

4.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2019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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