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一批巡察完成反馈
时间:2024-04-16 11:21 浏览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日,县委授权组建的第四轮第一批巡察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工商联合会、县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等12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国之大者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日前,县委书记吴毓舟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点人点事指出问题,研究巡察成果运用、问题线索处置、督促整改和下一阶段巡察工作等事项。吴毓舟指出,政治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各巡察组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四个聚焦”新部署新要求,认真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发现一批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底线思维不够牢固等问题,成效较突出。吴毓舟强调,巡察工作要切实发挥“利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职能职责,突出问题导向。要强化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以《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要强化复盘总结,紧盯“四个聚焦”重点内容,持续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和穿透力。要强化贯通融合,树牢系统观念,深化拓展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推动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确保巡出新气象,巡出新作为。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做实整改监督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用好用足问责利器,推动巡察发现、反馈的问题得到真实整改、全面整改,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强大动力。

  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12个单位进行了反馈,传达学习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从巡察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的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该系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开展学习研讨;有的单位“二线”单位的意识较浓,服务职能发挥不够;有的单位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发布“三审制”落实不严格;有的单位党建工作重“留痕”轻实效,队伍干事创业激情消退,争先创优意识较为欠缺;有的单位巡察整改不彻底,纠而又犯频发。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要自觉承担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敷衍应付、边改边犯,坚决防止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切实压实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协同协作机制的工作措施(试行)》,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扛牢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之责,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切实抓实日常监督。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相结合,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围绕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全力以赴补短板、解难题、促发展,不断提升整改综合质效,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全方位推动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安溪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发现、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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