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拟申报2023年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4-07-10 17:10 浏览量:
 根据《安溪县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安委人才〔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安溪县卫健系统卫技人员完成进修拟申报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11日至7月18日)。在此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接访电话:68791326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接待股室:安溪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

  来信投寄: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4 室(邮编:362400)

   附件: 安溪县卫健系统2023年卫技人员完成进修培训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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