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河长办各成员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安溪县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安溪县河湖长制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进一步压实河湖水生态环境管护职责,切实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根据《安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安政综〔2017〕40号)和《安溪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安委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纵深推进河湖管护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各级河湖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为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作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7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7立方米/万元、万元GDP用水量45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68(牵头单位:水利局)。
(二)主要流域3个国控断面、11个省控断面,水功能区6个国考断面、6个省考断面、9个小流域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主要流域及小流域水质优良比例均为100%,县级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三)城区污水处理厂BOD浓度≥87%、污水集中收集率≥54%、出水达标率指标10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100%,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局)。
(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4%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7%以上,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减少比例不低于2%,全县生态茶园占比率80%(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五)水土流失率控制在14.8%以下(牵头单位:水土办)。
(六)森林覆盖率53.88%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三、工作要点
(一)水资源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入落实《福建省节水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健全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扎实开展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实施城市给水管道改造,切实提高城市供水效率;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强化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日常监管、溯源排查,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工信商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
(二)水域岸线管护。强化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管理,严格管控已批复的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开展侵占河道、湖泊、妨碍河道行洪等问题清理整治;实施城区(大龙湖库区、城西库区)水域保洁项目;及时更新维护河湖长公示牌;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
(三)水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农村生活等污染防治,强化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改善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工信商局
全县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40万头以内;继续开展非禁养区内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逐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基本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率达50%;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4%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7%以上;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比例均不低于2%。加强渔政管理,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电、毒、炸鱼等违规违法捕捞行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以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2021-2025年)为契机,推进完成本年度90个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任务;实施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新建和改造城区雨污管网5公里,新建官桥污水管网1.5公里、龙门污水管网1公里、湖头污水管网1.5公里,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雨污分流;强化进出水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和出水达标率;推进污泥100%无害化规范处置。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
(四)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流域水质监测;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河道保洁,持续保持城区不出现黑臭水体现象;对底泥淤泥严重的河段进行清淤疏浚,改善河流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
(五)水生态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砂系统治理,以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为方向,强化河道(湖库)、小水电站脱流问题巡查监管;落实林长制,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开展植树造林5500亩(水源函养林950亩),森林抚育5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实施2023年度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市级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开展生态脆弱茶山修复;实施零星分散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持续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建设生态水系21公里、河道整治17公里等;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万尾。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林长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土办
(六)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与宣传造势。一是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县河长办与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检察联络室、河湖警长联络室的联动协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长制督查和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联合执法行动;发挥与县域相邻区域河湖治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县流域水环境巡查组专职巡查,从严从速打击各类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推行“技术河长+行政河长+河长办”联合巡河机制,发挥技术河长技术支撑;实施流域水质评比;开展河湖长、河道专管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联合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河小禹”、“巾帼护河”、“企业河长”、“乡愁河长”等护河行动,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络等新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推广河湖长制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水土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流域一盘棋思想,加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砂系统治理,细化目标任务,实化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方法,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分析研判,形成河湖监管和流域水生态保护合力。完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增强管河护河治水责任,配足、配强河长办工作力量,河湖长组织审定本辖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和治理责任,确保各级河湖长、河道专管员知责、明责、担责、尽责。
(二)强化部门履职尽责。职能部门是河湖监管和流域治理的支撑保障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和行业技术指导,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水利局负责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安全生态水系、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河道“四乱”整治,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实施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保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小流域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督;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指导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责全县地表水水质和交界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安溪生态环境局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对非禁养区内保留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全面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加强渔政管理,强化水产养殖污染常态化防治的技术指导;依法查处非法电、毒、炸、网鱼等违法违规渔业行为;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工信商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去产能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工业节水提升改造,协同处置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公安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水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发挥河湖警长联络室作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水违法案件。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协调河湖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自然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参与涉河违章建筑查处;负责对涉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安全的项目规划进行严格把关。城市管理局(管网办)负责组织城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识别,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负责城区污水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责指导各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和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负责整治规划控制区内乱倒建筑垃圾和渣土,参与涉河违章建筑查处。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水上运输船舶的污染防治,公路提级改造或新建公路弃土弃渣规范处置。住建局负责监督各地楼盘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并接入市政管道。林业局负责实施林长制,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造林绿化工作。水土办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发挥流域联系部门(流域河长办)作用。负责指导督促相应流域和对应乡镇全面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以问题为导向,开列流域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及时向流域河长报告河湖管护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流域河长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河长办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河湖长、河道专管员河流管理保护责任和巡河履职责任落实;优化2023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方案,研究提出更为精准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让考核“风向标”成为河湖长制工作动力“助推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成绩纳入乡镇政府年终绩效目标考评,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资金保障。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住建、自然资源、水土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市等各级水生态建设资金支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治理管护。县乡两级要保障河湖长制日常工作经费。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河湖长制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河湖保护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汇聚同心同行、共建共治的护河治水浓厚氛围。
附件: 1.2023年度安溪县河湖长制工作问题清单
2.2023年度安溪县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2023年度安溪县河湖长制工作问题清单
牵头单位:河长办
一、河长制基础工作方面
1、河长制落实还不够到位,部分乡镇河长、河段长、流域河长、河道专管员巡河履职还不够到位,巡河APP完成率和巡河事件上报率仍有差距。
2、河湖长制宣传力度不够到位,河湖长制机制创新和创造性开展工作还有待增强。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
二、河流水质水环境保护监管方面
3、县域流域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力度仍需加强,部分流域国、省控断面个别月份水质未能稳定达标。
4、入河排污口治理力度还需加强。
牵头单位:水利局
三、河道水环境方面
5、河湖水域岸线管护力度不够,部分河道“四乱”现象时不时发生。
6、部分河段底泥淤积严重。
牵头单位:水土办
四、水土流失治理方面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不够到位,力度还需加强。
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管网办)
五、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方面
8、雨污分流不够到位。
9、城区污水收集、污水管网建设和管道日常维养还需加强。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六、养殖污染方面
10、生猪等畜禽养殖散养户污染整治的技术帮扶指导还需加强。
11、部分河段夜间出现违法违规捕捞行为。
附件2
2023年度安溪县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问题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资金 投入 (万元) |
完成 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 |
水资源保护 |
|||||
1 |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 |
年度拟投入资金1000万元,改扩建虎邱、蓬莱自来水供水工程和新建兰田水库、城关第二水厂供水工程。 |
1000 |
2023年底 |
水利局、城市管理局 |
各有关乡镇 水利局 城市管理局 |
2 |
公益性(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项目 |
本年度投入资金175万元,实施45座公益性水库物业化管护(总服务期3年)。 |
175 |
2023.11 |
水利局 |
各有关乡镇 水利局 |
3 |
水功能区水质监测 |
按照上级监测要求,组织开展国控、省控水功能区断面水质监测 |
- |
常年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4 |
“千吨万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
开展“千吨万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评估 |
1.5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各有关乡镇 生态环境局 |
5 |
农田灌溉项目 |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8600亩 |
2064 |
2023 |
农业农村局 |
相关乡镇 农业农村局 |
6 |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
实施二环北路亿海车行至集发工艺品厂后门路段管网改造3公里。 |
300 |
2023.12 |
城市管理局 |
城市管理局 |
二 |
水域岸线管理 |
|||||
7 |
水域保洁项目 |
实施西溪城区(城东桥闸库区、城西桥闸库区)水域保洁 |
120 |
常年 |
城市管理局 |
城市管理局 |
8 |
更新维护河长、湖长公示牌 |
在河道、湖库岸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湖长公示牌,做到及时维护并更新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
30 |
常 年 |
县河长办 乡镇河长办 |
县河长办 乡镇河长办 |
三 |
水污染防治 |
|||||
9 |
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
以项目工作法推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入河排污口年度排查整治任务。 |
-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各有关乡镇 各有关部门 生态环境局 |
10 |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
实施9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
500 |
2023.12 |
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相关乡镇 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 |
11 |
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 |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打包委托第三方运维管理 |
180 |
2023.12 |
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相关乡镇 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局 |
12 |
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特别是支线管网建设与普查及推进雨污分流项目 |
新建和改造城区雨污管网5公里。 |
1300
|
2023.12
|
城市管理局 |
相关乡镇 城市管理局 |
13 |
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4公里,其中,湖头1.5公里、龙门1公里、官桥1.5公里,提升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
1200 |
2023.12 |
管网办 城市管理局 |
各相关乡镇 管网办 城市管理局
|
14 |
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项目 |
城区改造提升垃圾转运站3座 |
110 |
2023.06 |
城市管理局 |
各相关乡镇 城市管理局 |
15 |
推广测土配方技术项目 |
推广测土配方技术100万亩次。 |
- |
2023.12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农业农村局 |
16 |
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项目 |
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56万亩,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52万亩次。 |
- |
2023.12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农业农村局 |
17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扫尾工作。 |
- |
2023.12 |
农业农村局 |
相关乡镇 农业农村局 |
18 |
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 |
完成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年度建设任务。 |
- |
2023.12 |
工信商局 |
相关乡镇 工信商局 |
19 |
农村户用厕所改造项目 |
新建改造农村户用厕所700户。 |
- |
2023.12 |
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 农业农村局 |
20 |
农村公厕提档升级项目 |
新建和改造提升公厕3座。 |
120 |
2023.06 |
城市管理局 |
凤城镇 城市管理局 |
四 |
水环境治理 |
|
|
|||
21 |
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 |
根据市里下达监测方案开展1个县级、3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
- |
常年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22 |
突发性水环境应急项目 |
修编《安溪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0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23 |
应急物资储备、装备配置及演练项目 |
更换部分到期的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物资、举办“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应急演练活动。 |
12.25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生态环境局 |
24 |
省重点考核小流域整治项目 |
龙涓乡畜禽养殖整治项目 |
300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龙涓乡 生态环境局 |
25 |
晋江下游补上游和重点流域整治项目 |
桃舟乡晋江源综合治理 |
80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桃舟乡 生态环境局 |
26 |
九龙江下游补上游整治项目 |
九龙江流域(祥华乡片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500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祥华乡 生态环境局 |
27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摸清治理底数,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提升任务,存量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率达到100%。 |
- |
2023.12 |
生态环境局 |
各有关乡镇 生态环境局 |
五 |
水生态保护修复 |
|
|
|||
28 |
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治理河长21公里) |
实施蓝田乡龙潭溪、参内镇参林溪、感德镇双溪、桃舟乡桃舟溪、祥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跨年度项目)。 |
3674 |
2023.12 |
水利局 |
相关乡镇 水利局 |
29 |
河道整治项目(治理河长17公里) |
实施西溪金谷镇、龙潭溪蓬莱镇、蓝溪城厢镇、蓝溪虎邱镇、龙门溪龙门镇和龙门镇龙门溪溪坂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跨年度项目)。 |
5725 |
2023.12 |
水利局 |
相关乡镇 水利局 |
30 |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
增殖放流20万尾鱼苗。 |
10 |
2023.12 |
农业农村局 |
相关乡镇 农业农村局 |
31 |
实施林长制,水源涵养林等植树造林项目 |
植树造林5500亩(水源函养林950亩),森林抚育5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 |
256 |
2023.12.31 |
林业局 |
相关乡镇 林业局 |
32 |
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 |
开展210座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工作。 |
100 |
2023.12 |
水利局 |
相关乡镇 水利局 |
33 |
水电站清理整治项目 |
工程措施整改、生态流量整改、手续补办、退出等整治。 |
200 |
2023.12 |
水利局 |
相关乡镇 水电站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34 |
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施巡查维护项目 |
水电站下泄流量监控设施巡查维护 |
40 |
2023.12 |
水利局 |
相关乡镇 水利局 |
35 |
水土流失治理 |
实施2023年度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市级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
600 |
2023.12 |
水土办 |
相关乡镇 水土办 |
36 |
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项目 |
实施感德、西坪等零星分散废弃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3个。 |
145 |
2023.12 |
自然资源局 |
相关乡镇 自然资源局 |
37 |
河道清障清淤 |
持续深入开展河道清障清淤工作。 |
- |
常年 |
县水利局 |
相关乡镇 县水利局 |
六 |
执法监管、能力提升与宣传方面 |
|
|
|||
38 |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
加强流域水环境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移交查处各类涉水生态违法违规行为。 |
- |
常年 |
城市管理局 |
相关乡镇 城市管理局 |
39 |
加大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 |
- |
常年 |
各乡镇 各职能部门 |
各乡镇 各职能部门 |
|
40 |
河长办标准化建设项目 |
实施5个乡镇河长办标准化建设 |
25 |
2023.12 |
县河长办 |
有关乡镇 县河长办 |
41 |
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建设项目 |
实施5个乡镇河湖长制主题公园建设 |
15 |
2023.12 |
县河长办 |
有关乡镇 县河长办 |
42 |
河湖长制宣传项目 |
对接各级、各种新闻媒介和依托“3.22”世界水日、“6.4”世界环境日、“9.26”泉州市河长日等举办(或参加)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加大河湖长制宣传。 |
5 |
2023.12 |
各乡镇 各有关单位 县河长办 |
各乡镇 各有关单位 县河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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