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安溪县鼎盛建协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8日)
时间:2021-07-0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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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1年7月8日)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安溪县屏山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剑斗镇御屏村 |
建设单位 |
安溪县鼎盛建协矿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工程包括凝灰岩矿石的开采和加工,矿石开采规模为20万m3/年。全厂总投资2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3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茶园灌溉,不外排。在场地进出口设车辆清洗平台,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抑尘洒水用水和其他生产用水;采区内及工业广场内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末端设置沉淀池;采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引至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砂用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排水管(沟)引至工业广场北侧沉淀处理后,回用洗砂用水;洗砂废水经排水管引至工业广场东南侧沉砂罐沉淀处理后,回用洗砂用水。 2、大气环境:凿岩钻孔须采用湿式作业,选用自带捕尘器的钻孔设备,采矿场高位的地方设置2台大型水雾炮;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距离及规范要求确定的范围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后及时进行洒水抑尘;碎石加工场设置工业厂房,将破碎筛分线、洗砂线、堆料台等设置于封闭厂房内,对破碎、筛分设备和皮带输送采取封闭措施,在装卸料口配备移动式喷雾除尘设施,其他各产尘点配套相应除尘、抑尘设施;运输线路及时清扫,使用洒水车定期洒水。 3、噪声环境:优化生产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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