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富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富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再生塑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溪县官桥镇思明大道5号(塘垅工业区)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富丰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华大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不新增建设用地,年产塑料再生粒9.6万t/a。项目新增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废 水、施工噪声 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沉淀+A/O+沉淀”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少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安溪县南翼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环境:熔融挤出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滤网净化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5、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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