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福建安溪安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5月31日)
时间:2023-05-31 17:04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353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安溪安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福建安溪安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项目

建设地点

安溪县湖头镇民安路46-3号

建设单位

福建安溪安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5月31日至202366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33350.17m2,总建筑面积11600.23m2年回收加工配送60万吨废钢项目总投资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废 水、施工噪声

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初期雨水格栅+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设施处理后用于果园灌溉

3、大气环境:原料堆场通过炮雾机、设置围挡等方式抑尘,剪切工序配备喷雾机进行降尘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6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5、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90505

2、传真:0595-68790505 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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