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包装装潢印刷品生产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吾都福都路31号 (安溪县吾都工业区闽商投资区A2-01地段3#楼) |
建设单位 |
泉州市宏锐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利用现有生产厂房,引进新的生产线,扩建生产规模,扩建新增年产包装装潢印刷品2000万个,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包装装潢印刷品6000万。扩建项目新增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活污水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安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2、大气环境:对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密闭车间、负压抽风,并在生产线上方安装集气罩精准收集,有机废气经“蓄热催化燃烧(RCO)+水浴降温+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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