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吨淮山粉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吨淮山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南方食品园A-22地块 |
建设单位 |
泉州市名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项目厂区用地面积5704.83m2,年淮山粉20吨。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排污系统处理,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运送土石方和建筑材料的车辆配置防洒装备,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及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水环境: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南方食品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环境:生产场所位于密闭的生产车间内,生产过程均采取封闭环境,粉碎粉尘经收集进入1套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4、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5、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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