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泉州市华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4月10日)
时间:2024-04-10 20:23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44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市华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配套 S217(联四线)安溪县雅兴至东坑段公路工程第 IV 标段碎石加工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泉州市华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配套 S217(联四线)安溪县雅兴至东坑段公路工程第 IV 标段碎石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魁斗镇佛仔格村

建设单位

泉州市华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410日至20244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新增用地面积 10385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增产碎石 9 万立方米。扩建项目作为临时配套工程,工程服务期限1年。项目新增总投资38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对加强施工场地出入口附近道路的保洁工作,出厂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和路面的清洁;采用密闭车斗或苫布遮盖严实等措施,避免撒漏现象发生;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及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物料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林地施肥使用

3、大气环境:在给料机、鄂破机和圆锥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给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到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碎石加工及原料和成品储存在密闭或半密闭的钢结构厂房内,项目拟在破碎机、整形机进出料口安装活动橡胶挡板,在筛分机四周安装围挡,在给料、破碎、筛分、整形、传送各工序的产尘点安装喷淋洒水装置,通过车辆加盖帆布、道路硬化及洒水等加强管理措施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4、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5、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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