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安溪惠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1日)
时间:2025-06-30 16:48 浏览量: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20257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安溪惠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安溪惠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龙榜工业区龙榜路32号

建设单位

安溪惠尔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省新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71日至202577日(5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

项目新增6万件/年,改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12.5万件/年项目改扩建项目新增投资20万元,改扩建后总投资80万元,改扩建项目新增环保投资1万元,改扩建后总环保投资2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电泳后清洗废水经超滤回收电泳漆,纯水机反冲洗废水回用于生产,其它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气浮+砂滤+过滤)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烘干固化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炉窑废气与烘干固化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酸雾、碱雾经“集气罩+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包围型集气罩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监督电话:0595-68797177 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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