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
公示(2025年12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石英砂预处理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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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石英砂预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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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泉州市安溪县龙桥工业园(安溪2025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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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福建安溪马斯特陶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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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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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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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次技改工作主要内容为:对比2024年已批复环评报告,新增1个备用石英砂酸洗罐,增加酸洗频次同时提高单罐酸洗量,酸洗频次由16批次/a提高至200批次/a,单罐每批次酸洗量由环评核定的15t提高至20t,另外调整生产工艺,原料石英砂由原有的酸洗、擦洗、分级清洗、真空脱水工艺过程调整为酸洗、真空脱水、混砂、擦洗、控水等工艺过程,提纯后的石英砂除作为现有工程陶瓷制品的原料外,其余作为产品外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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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中和搅拌+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安溪县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石英砂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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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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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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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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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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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