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告
时间:2023-12-0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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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30日我局共收到1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
联系电话:0595—23280671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楼水保站
邮 编:362400
安溪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泉州佑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种猪养殖项目 |
泉州佑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龙涓乡 |
漳州市纳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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