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安溪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0-06-25 16:01 浏览量: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确保我县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教综〔201933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等文件精神,,经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面向全县招生

面向片

区招生

自主

招生

定向

招生

特长生招生

统招生

体育

音乐

美术

安溪一中

16

720

 

100

360

含奖励40

13

自主招生

5

5

237

含照顾10

 

铭选中学

14

630

 

50

315

10

自主招生

3

3

249

含照顾14

 

安溪八中

12

540

 

30

 

 

 

 

120

390

含照顾10

蓝溪中学

12

540

 

 

 

 

 

 

80

460

俊民中学

12

540

 

 

 

 

 

 

80

460

安溪六中

12

540

 

 

 

20

自主招生

 

 

120

400

梧桐中学

12

540

 

 

 

 

 

 

80

460

沼涛中学

12

570

30

 

 

 

 

55

自主招生

80

405

崇德中学

6

300

 

 

 

 

 

 

30

270

安十一中

6

300

 

 

 

 

 

 

30

270

龙门中学

6

300

 

 

 

 

 

 

30

270

培文中学

6

300

 

 

 

 

 

10

30

260

金火完中

6

300

 

 

 

 

 

 

30

270

含照顾录取

恒兴中学

6

300

 

120

 

 

 

 

180

 

   

138

6420

30

300

675

43

8

73

1376

3915

各校招生计划具体说明:

1.安溪一中:①预留100名用于自主招生,预留13名用于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预留5名用于录取音乐特长生,预留5名用于录取美术特长生; ②预留360名用于定向招生,其中40名用于奖励巩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③预留10名用于照顾符合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具体对象由茶博汇审核确定后提供名单及入驻涉茶企业的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户口簿)。

2.铭选中学:①预留50名用于自主招生,预留10名用于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预留3名用于录取音乐特长生,预留3名用于录取美术特长生;②预留315名用于定向招生;③预留10名用于照顾录取籍贯为官桥镇善坛村的钟氏考生(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善坛村的证明),预留4名用于照顾录取钟氏家族亲属子女(需经钟氏家族捐资者确认)。

3.安溪八中:①预留30名用于自主招生;②面向全县统一招生120名;③预留10名照顾录取安溪八中学校建设用地的蓬莱镇蓬溪村相关小组考生(具体名单由安溪八中提供,且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蓬溪村证明)。

4.安溪六中:①预留20名用于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②面向全县统一招生120名。

5.沼涛中学:①面向全市自主招收美术特长生30名;②预留55名用于美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其中“中意国际课程实验班” 15名;③面向全县统一招生80名。

6.培文中学:①预留10名用于录取美术特长生;②面向全县统一招生30名。

7.金火完中:①面向全县统一招生30名;②预留部分名额用于照顾录取捐建学校华侨家乡尚卿乡中山村亲属考生(具体名单由金火完中提供,且需提供考生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中山村证明)。

8.蓝溪中学、俊民中学、梧桐中学各80名,崇德中学、安十一中、龙门中学各30名面向全县统一招生。

9.恒兴中学:①180名面向全县统一招生;②120名用于自主招生。

10.各公办高中自主招生、面向全县统一招生和其他预留指标若生源不足,安溪一中、铭选中学未满指标转为面向全县招生,其他学校未满指标转为面向片区招生。

二、片区划分

学校名称

片区(乡、镇)生源范围

安溪六中、沼涛中学

金火完中

凤城、城厢、参内

安溪八中、梧桐中学

凤城、城厢、参内、蓬莱、金谷

魁斗、尚卿

蓝溪中学、龙门中学

培文中学

凤城、城厢、参内、官桥、龙门

虎邱、西坪、大坪、龙涓、芦田

俊民中学

凤城、城厢、参内、湖头、白濑

湖上、尚卿、金谷

崇德中学

长坑、蓝田、祥华、尚卿

安十一中

剑斗、感德、桃舟、福田

三、成绩使用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五个学科公布原始分和等级;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四个学科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体育与健康以满分30分计入每位考生中考总成绩;信息技术考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9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报名参加今年720日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按我市当届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成绩等级确定方法认定。 2018年、2019年已参加过我县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必再参加今年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

3.由于转学、复学或在外省中学就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县2019年、2020年初中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的,由考生报名学校负责组织考试并认定成绩。

4.参加我市2021年中招录取的考生,地理、生物两个学科的考试成绩必须是参加2020年或2021年我省地理、生物两个学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取得的,并执行我市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

四、志愿填报

1.恒兴中学在“民办高中志愿栏”填报。

2.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在“一级达标等优质高中”志愿栏填报。

3.蓝溪中学、俊民中学、安溪六中、安溪八中、梧桐中学、沼涛中学面向全县招生的在“二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4.崇德中学、安十一中、龙门中学、培文中学、金火完中面向全县招生的在“三级达标高中”志愿栏填报。

5.蓝溪中学、俊民中学、崇德中学、安溪六中、安溪八中、安十一中、龙门中学、梧桐中学、沼涛中学、培文中学、金火完中面向片区招生的在“普通公办高中”志愿栏填报。

五、各批次录取顺序

1.民办高中统一招生;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县招生(按志愿依次录取统招生、特长生、照顾招生、奖励生、定向生);

2.二级达标高中面向全县招生;

3.三级达标高中、普通公办高中面向全县招生;

4.二、三级达标高中、普通公办高中面向片区招生(按志愿依次录取统招生、照顾招生)。

六、加分和扣分

1.加分: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该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的基础上加分照顾,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执行外交任务或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照顾20分。(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得中央军委表彰(含中央军委机关十五部门、原四总部中,两个及以上部门联合表彰)、省级及以上军地联合表彰等军人的子女,可照顾10分。(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3)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现役军人子女可照顾5分。(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证明)

军人子女享受中考优待,根据福建省军区政治部、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政联〔20151号)和《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等文件要求,各学校要通知初中三年级军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按照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驻闽军人子女中高考优待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学校所在县(市、区)人武部申报登记,保障“符合优待条件”学生的知情权,确保不漏一人。

4)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5分。(提供省、设区市见义勇为机构出具的证明)

5)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就读,并具有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照顾3分;在县城及县以下地区就读,并具有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照顾5分。(提供证明其民族属性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县户籍学生须提供其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证明)

6)独生子女和农村“独女扎户”“双女扎户”(含结扎时户籍在农村,现迁入城区)的子女可照顾5分。(提供县卫健局证明)

7)“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可照顾3分。(提供县委外侨办出具的证明)

8)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参加中考,招生录取时按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分别给予15分、10分、5分的加分照顾。此类学生可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教综〔201927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提供市人社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安溪县2020年中招“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618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照顾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624日前上交县资格审查组。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ax.gov.cn,下同)公示。

2.扣分

报考省一级达标高中的往届生,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中扣20分,再参加投档录取。

2021年开始,报考省二、三级达标高中或普通高中的往届生,从中考总分中扣10分,再参加投档录取。

七、录取办法

按照规定先对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六科总分(其中物理、化学学科分别按卷面考试成绩的90%60%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进行加扣分(以下简称投档分),再参加录取。中招录取采取平行志愿的方式。志愿不调剂,不能放弃前面志愿而录取后面志愿。

(一)面向全县招生

1.自主招生

公办高中自主招生(含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由相关学校制定,内容包括招收对象、时间、范围、类别、计划招生数、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和录取程序等,经县教育局审批后予以实施。自主招生考试(面试、测试)必须于中考结束后10天内进行。

学校严格规范实施自主招生后,应填报《2020年泉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1),于 2020730日前上传至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并将其纸质申报表报送县招考中心。

自主招生学校须与被预录取的学生及其家长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如果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要求,则予以正式录取确认,不再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如果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该自主招生学校最低录取要求,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每名考生只能与一所高中自主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若考生同时与多所高中签订预录取确认书的,按照县内达标高中优先、达标级别高的学校优先(同级别的,晋级时间早的优先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统招生

1)基本条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良”及以上;各学科成绩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信息技术考查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考查均须合格。

2)录取办法:以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为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和各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一级达标高中批次按1:1.2,二、三级达标高中批次按1:1.1划定等级控制线,再从等级入围的考生中,按照投档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者;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数学两科总分高者;若语文、数学两科总分相同,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若语文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录取数学、物理、化学高分的考生。

入围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按照“先降等级后降分数”原则进行投档。

3)成绩限制:安溪一中、铭选中学最低录取控制线等级分别为4A5C3A6C

3.定向招生

1)指标分配

各校定向指标计算办法如下:全县定向招生指标(安溪一中320名、铭选中学315名)除以全县到考人数乘以学校到考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初三年下学期分流到陈利职校、安溪茶校等职校就读预备班的学生(以职校提供的名单、数据为准;就读学生超过当年秋季初三年基层报表数5%的,按5%计算;5%以内的,按实际就读人数计算)视为中考到考纳入学校到考人数统计。中考及初二会考9个学科,其中2科及以上学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的学生不计入到考人数。定向指标不足1名的学校,给予1名定向指标。

2)条件限制

①必须是在现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②一级达标高中志愿栏需填报安溪一中、铭选中学的志愿。考生在志愿中填报县外普通高中的,取消其定向资格。

③安溪一中、铭选中学定向录取的考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等级分别为4A5C3A6C,投档分分别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15分、25分。

3)资格审查

各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统一填写《2020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0714日前将《定向生资格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教育局资格审查组。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后,录入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4)录取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按实际定向指标,从符合条件的本校考生中,根据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依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为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若初中校(含完中校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职校初中部)没有任何学生被安溪一中或铭选中学录取的,可允许铭选中学不受“条件限制③”规定继续向下降分定向录取1人。

4.安溪一中奖励招生

1)奖励指标:预留40名,用于奖励巩生工作成效突出的学校。

2)指标分配

①以中考到考率(到考人数计算办法与奖励招生相同)为依据,内安溪学校(罗岩学校列为内安溪学校,下同)达到75%以上(含75%),外安溪学校(不含城区的安溪一中本部、铭选中学、安溪六中、沼涛中学、凤城中学、城厢中学、金火中学、恒兴中学,下同)达到85%以上(含85%),考生数50-149人的学校奖励1名,150人以上(含150人)的学校奖励2名。

②按内外安溪学校分别统计,考生数在50人以上,且到考率居内安溪或外安溪所有学校第一名的奖励2名,第二名至第六名的各奖励1名。

以上奖励指标可以累计,但已享受定向生指标且考生数在49人及以下的学校不再享受奖励指标;考生数50-99人的奖励最多1名;100-199人的奖励最多不超过2名;200人及以上的奖励最多不超过3名。城区学校(不含安溪一中城东校区、光德中学)不享受奖励。

3)条件限制

①在享受奖励的学校实际就读三年,具有该校学籍及学校所在乡(镇)户籍且在该校报考的三年应届毕业生。

②第一志愿填报安溪一中,且没有填报县外普通高中志愿。

③中考最低录取控制线为4A5C,且投档分不得低于该校面向全县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15分。

4)资格审查

各校要对学生是否具备奖励生资格按规定进行逐个审核确认,审核材料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班级内、学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2020714日前报送教育局资格审查组。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对不具备奖励资格的考生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录取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按实际奖励指标,从符合条件的本校考生中,根据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依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5.音乐、美术特长生招生

1)基本条件

①参加2020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在初中阶段参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正式比赛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正式比赛获得个人三等奖以上(培文中学美术特长生专业要求可降低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联办的正式比赛获个人三等奖)。项目仅限绘画(不含书法)、声乐、器乐、舞蹈等四项。

③获奖时间截止至202076日(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2)资格审查

76日前,考生将获奖证书原件交所在中学,由学校逐一审核并公示5天后,于714日前造册送县资格审查组。

②“特长生”录取后,学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应及时上报县招生监察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录取办法

①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进行录取。

②音乐、美术特长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学校签订承诺书,入学后必须就读特长录取专业。

(二)面向片区招生

1.考生归属

202031前取得我县公办学校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报考的应届考生按学籍学校归属片区录取;其他考生按户籍所在乡镇归属片区(户籍迁移时间限于2020612前)录取;恒兴中学的外县(市)户籍考生参加凤城、城厢、参内片区录取。

2.录取办法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1:1.1的比例划定等级控制线,再参照统招生“录取办法”的规定进行录取。

3.资格审查

各校依据“考生归属”的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逐一审查,并公示5天后,于714日前将变动生花名册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教育局资格审查组予以核实。

(三)照顾录取

1.安溪一中照顾录取符合入驻茶博汇的涉茶企业、涉茶专业经销商子女考生,最低控制线为7A2B,且投档分不得低于安溪一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15分。

2.铭选中学、安溪八中照顾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3.金火完中照顾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不得低于该校面向片区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20分,且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恒兴中学招生

1.恒兴中学实行部分计划统一招生与部分计划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一招生180人,须在“民办高中志愿栏”填报恒兴中学志愿才能参与录取;若统一招生计划未满,剩余指标转为自主招生。自主招生120人,在省一级达标高中切线录取后进行,招生对象不受志愿填报限制。

2.恒兴中学统一招生的录取办法:根据“成绩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分相同而受招生指标限制不能全部录取,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语文、数学两科相加高分的考生;②语文、数学两科总分相同,录取语文高分的考生;③语文、数学成绩都相同的,依次优先录取英语、物理、化学高分的考生。通过志愿填报被恒兴中学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其他批次公办高中的录取。

3.恒兴中学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内容包括自主招生人数、招生对象、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并于630前送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4.被恒兴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及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3),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录取。

5.恒兴中学要将《2020年泉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附件4)、《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即时动态上传至全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批,未经审批者不得予以录取。

6.恒兴中学原则上不得招收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

八、征求志愿

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招生,对录取结束后未能完成计划的学校,由县招考委统一组织进行征求志愿。

九、纪律要求

1.各校务必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资格条件、学籍或户籍的审查和确认,若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将对学校经办人员和相关领导严肃追责。

2.各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不能到初中校做招生宣传工作,如特殊情况需要做招生宣传的,必须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各校一律不得进行有偿招生,对有偿招生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3.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申请获得初始密码,考生可以在学校、家庭或其他地方填报志愿。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修改考生的密码和志愿,不得对考生的志愿选择进行干预,严禁强迫、变相强迫或故意误导,否则将严肃查处。

4.各校不得招收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擅自招收外地生源考生,不得突破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没有高中学籍的学生随班就读。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得向县招考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生源和考生信息。

6.凡升入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需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审批。各校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县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学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况扣发该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取消该校和相关责任人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7.县教育局将派监察组对各校自主招生等工作全程监察。各校要将经县招考中心审批后的各类自主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舆论与纪检部门监督。要做到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信息公开,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8.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允许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

十、其他事项

1.非安溪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我县户籍考生一视同仁。非安溪户籍欲回其户籍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初三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并经其主管教育部门中招管理机构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接续普通高中学籍;或者在我县参加中考中招,待被录取就读高中学校后,再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具有安溪县户籍、但学籍未在我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欲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必须在我县参加中考中招,录取后就读高中学校;或者参加学籍所在地的中考中招,待被学籍所在地高中学校录取后再转回我县就读。具有安溪县户籍的县外初中往届生参加我县中考中招的,须提供原初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接续高中全国电子学籍的书面材料,才能予以录取。

3.考生通过自主招生与招生学校签订预录取确认书后,不得报录安溪县外学校,一经发现将不予接续高中全国电子学籍。

4.其它规定参照《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203)文件执行。

5.学校凭县招考中心提供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的“考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版面由各校自行设计、印制。

6.各校录取结束后,要将实际到校注册就读考生的信息汇总成册(见附件5),于831前送交县教育局中教股,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xj3236764@163.com,以便做好学籍建档工作。

7.本《意见》解释权属安溪县教育局教育招考中心。

附件:1.2020年泉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学生申报表

2.2020年泉州市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

3.2020年泉州市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

4.2020年泉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申报表

5.安溪县2020年高一年招生情况表

安溪县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06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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