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溪县水利局2022年上半年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汇总表
时间:2022-07-04 09:4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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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水〔2021〕罚字第1号)

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尚卿乡巡察河道时。发现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在翰苑村双溪河段兰田电站尾水上游违法采砂,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并拍照取证。11月12日、15日、16日、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的法人、现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对其超范围采砂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其于2021年11月10日利用装载车到尚卿乡翰苑村双溪河段兰田电站尾水上游违法采砂。2021年11月26日我局委托福建省197地质大队对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超范围开采的地点进行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技术鉴定,经鉴定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超范围开采的建筑用砂为174.22M3。超范围开采的砂石已以每立方米80元被尚卿乡尚佳砂石有限公司出售,共获利13937.6元。

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和《福建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十七项严重档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叁仟玖佰叁拾柒元陆角;3、罚款人民币叁万元。

 

安溪县水利局

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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