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2022年第三季度“以奖代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乡镇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村奖补的通知
时间:2024-03-26 10:17 浏览量:
 虎邱镇、城厢镇、感德镇、金谷镇、剑斗镇、桃舟乡、祥华乡、大坪乡、尚卿乡、龙涓乡人民政府:

根据泉财指标〔20220912号,现把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2022年第三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乡镇奖补1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村奖补3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乡镇补助资金表

         2.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村“以奖代补”经费奖补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2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乡镇补助资金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项目

金额

虎邱镇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10


附件2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村“以奖代补”

经费奖补分配表

乡镇

奖补村

金额

合计

城厢镇

南英村

3

3

感德镇

槐扬村

3

3

金谷镇

元口村

3

3

剑斗镇

仙荣村

3

3

桃舟乡

达新村

3

3

祥华乡

祥地村

3

3

大坪乡

大坪村

3

3

尚卿乡

青洋村

3

3

龙涓乡

半林村

3

3

虎邱镇

双都村

3

3

合计

 

30

3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2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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