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15:54 浏览量: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的通知

城厢镇、参内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财指标〔2023848号,现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10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2184号)、《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农〔202035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请于1210日前将专项资金具体实施项目报送安溪县委乡村振兴办备案。

 

附件:1.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分配表

2.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1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分配表

序号

乡镇

串联村庄

补助金额

(万元)

效益目标

1

城厢镇

经兜村、经岭村

50

已完工项目要持续落实、优化,未完工项目要加快进度,按时完成规定建设内容。深化“串点连线成片”,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打造一条可看可借鉴的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2

参内镇

田底村、岩前村

50

合计

100

 

 

 

 

 


附件2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补助项目/区域

城厢镇、参内镇

专项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他资金

0

总体目标

加强线上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壮大村集体经济,串联打造安溪县城厢-参内线,加强示范引领效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目标值

计量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扶持金额

市级财政安排资金金额

正向

等于

100

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村振兴精品示范线数量

1条市级精品示范线

正向

等于

1

质量指标

串点连线成片进行线路创建

每条精品示范线串联村庄3个以上

定量

大于等于

3

时效指标

资金使用率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正向

等于

10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一批建设提升项目投资

总投资额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正向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1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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