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安市监处罚〔2022〕26号 |
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福建雅斯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1X26E1R |
林建忠 |
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伪造厂名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责令改正伪造厂名的行为;3、没收违法所得18.9元;4、处罚款581.1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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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市监处罚〔2022〕28号 |
福建省安溪闽绿茶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茉莉花茶案 |
福建省安溪闽绿茶业有限公司 |
91350524798350498R |
吴建河 |
经营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茉莉花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处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333.5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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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市监处罚〔2022〕31号 |
安溪联宇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
安溪联宇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4ATY733 |
刘晓东 |
发布未经审查、表现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广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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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市监处罚〔2022〕32号 |
安溪县凤城群主便利店构成无证经营烟草制品案 |
安溪县凤城群主便利店 |
92350524MA8U8J485L |
洪阿宝 |
安溪县凤城群主便利店构成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一、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二、没收违法所得279元;三、处罚款3471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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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市监处罚〔2022〕34号 |
泉州市宏图集成卫浴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泉州市宏图集成卫浴有限公司 |
91350583MA2XN7EK8G |
谢鸿图 |
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处罚款51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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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市监处罚〔2022〕35号 |
福建省酷勒智能厨卫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福建省酷勒智能厨卫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3F6F680 |
汪皓 |
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54元;3、处罚款108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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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市监处罚〔2022〕37号 |
福建省安溪郑金斌茶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福建省安溪郑金斌茶业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472EF1M |
郑金斌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理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75元;2.处罚款500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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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市监处罚〔2022〕39号 |
福建卡尔斯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
福建卡尔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1JR9083 |
陈炳顺 |
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400元;3、处罚款340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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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市监当罚〔2022〕HT3号 |
安溪县湖头镇小幸休闲吧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
安溪县湖头镇小幸休闲吧 |
92350524MA3404453X |
许桂萍 |
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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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市监当罚〔2022〕SQ2号 |
安溪县尚卿好年隆食品店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等信息案 |
安溪县尚卿好年隆食品店 |
92350524MA34GP1835 |
叶洪华 |
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等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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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市监当罚〔2022〕SQ3号 |
安溪县尚卿旺客食品店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等信息案 |
安溪县尚卿旺客食品店 |
92350524MA2XXT7N27 |
许家全 |
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等信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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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市监当罚〔2022〕CQ1号 |
安溪县长坑乡尚豪美家门窗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案 |
安溪县长坑乡尚豪美家门窗店 |
92350524MA31TERE6H |
陈增海 |
安溪县长坑乡尚豪美家门窗店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报送2019年度报告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款200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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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市监当罚〔2022〕GDS6号 |
福建泉州湘竹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用农产品及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食品标识不一致案 |
福建泉州湘竹贸易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2WHFQ3L |
汪连足 |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用农产品及在网上刊载的食品信息与食品标识不一致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如下:给予警告。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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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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