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40319)
时间:2024-03-19 17:10 浏览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安市监处罚〔2024〕33号

安溪县虎邱永诚超市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安溪县虎邱永诚超市

92350524MA30Y3AH9M

苏建国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

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2.没收在扣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纸21袋;
3.没收违法所得16.2元;
4.罚款40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2

安市监处罚〔2024〕34号

安溪县虎邱周志贤食品商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安溪县虎邱周志贤食品商行

92350524MACJ9KQF87

周志贤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

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2.没收在扣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纸26袋;
3.没收违法所得1.31元;
4.罚款30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3

安市监当罚〔2024〕FCS5号

安溪县凤城初之美美容店在美团店铺宣传含有接受服务的效果的推文

安溪县凤城初之美美容店

92350524MA8RCNP97E

叶巧红

发布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予15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的处罚。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4

安市监当罚〔2024〕SQS3号

安溪县尚卿岳云快餐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案

安溪县尚卿岳云快餐店


92350524MA8T69W84N

杨岳云

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处以警告。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5

安市监当罚〔2024〕SQS4号

安溪县尚卿杨岳华快餐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案

安溪县尚卿杨岳华快餐店


92350524MACB4YBX33

杨岳华

当事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处以警告。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3日

 

6

安市监处罚〔2024〕4号

泉州市星亿卫浴洁具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卫浴产品案

泉州市星亿卫浴洁具有限公司

91350524591732325T

杨名宛

生产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
五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生产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处罚款3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76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7

安市监处罚〔2024〕12号

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朱松涛

自然人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侵权坐便器221个;
3.处罚款7735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8

安市监处罚〔2024〕11号

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谢文芳

自然人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侵权坐便器96个;
3.处罚款3360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9

安市监处罚〔2024〕25号

福建帝英司卫浴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福建帝英司卫浴发展有限公司

91350583569267041P

张雷宝

生产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54元;
     3、处罚款1512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10

安市监处罚〔2024〕24号

东亚丹妮(福建)卫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一案

东亚丹妮(福建)卫浴有限公司

91350524685061227B

胡春晓

生产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生产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35元;
3、处以罚款2106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11

安市监处罚〔2024〕26号

泉州永昌卫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卫浴产品案

泉州永昌卫浴有限公司

91350524553218237F

吴世昌

生产不合格卫浴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下: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2.处罚款8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6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12

安市监当罚〔2024〕SQS5号

泉州闽挚家具有限公司开展价格优惠活动未标明期限案

泉州闽挚家具有限公司

91350524MA341A834U

廖接程

当事人在天猫网店“叁卿坊旗舰店”销售桌子,在商品的主图标称“限时折扣”但商品页面未标明限时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理: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罚款50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13

安市监当罚[2024]PLS4号

安溪县蓬莱缘茗岩茶行涉嫌网店刊载的食品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案

安溪县蓬莱缘茗岩茶行

92350524MA322T4R0J

陈世泽

网店刊载的食品信息与食品标签不一致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5日

 

14

安市监当罚[2024]CXS14号

福建铭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和无菌医疗器械工作案

福建铭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91350524MACDETGC60

白铭林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和无菌医疗器械工作

依据《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200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15

安市监当罚[2024]CXS16号

泉州简发工艺品有限公司涉嫌广告使用的数据不真实、准确,无法标明出处案

泉州简发工艺品有限公司

91350524MA31L8MA1G

廖继强

广告使用的数据不真实、准确,无法标明出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16

安市监当罚[2024]CXS17号

泉州托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泉州托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350534MAD1Y67089

周鸿伟

发布虚假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予以如下处罚:处罚款600元。

自动履行,15天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