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双随机抽查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1-15 09:53 浏览量:

林业系统各单位,相关业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7〕51号)及《泉州市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泉林综〔2016〕65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下半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事项、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

  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根据《安溪县林业局关于成立林政资源管理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的通知》,按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

  第一组

  组长:林锦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员:李晓东、刘长仕、李固煅和属地林业站人员

  检查单位:湖头镇、尚卿乡、剑斗镇、感德镇、桃舟乡、福田乡,丰田国有林场

  第二组

  组长:林文锋  四级主任科员

  组员:李玮健、唐小静、白宝清、白一生和属地林业站人员

  检查单位:城厢镇、参内镇、官桥镇、虎邱镇、西坪镇龙涓乡,半林国有林场

  二、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检查对象

  1.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根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查采伐方式、伐区四至范围是否与采伐许可证规定一致,有无越界采伐、滥伐等情况。2024年下半年全县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和正常林木采伐共计21项,此次确定抽查次数为1次、抽查比例10%,合计应抽查数量不低于3项,对21项采伐许可依据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从全省林政系统林木采伐管理库提取的顺序),用等步距法确定所有抽取的市场主体,确定抽查安溪县湖头镇桥头村民委员会等3个采伐对象(附件1)。

  2.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共83宗,包括:(1)建设项目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核;(2)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检查是否“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是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此次确定抽查次数为1次、抽查比例10%、合计应抽查数量不低于8项,对83项林地审核审批许可依据市场主体按审批的时间进行排序,用等步距法确定所有抽取的市场主体,确定抽查城厢镇勤内村卢火顺宅基地项目等9项(附件3)。

  三、检查时间和其他事项

  1.根据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要求,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抽查检查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此次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监督对象选取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3日起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检查。请各检查组按照附件表格,完整填写《安溪县2024年7月-12月非法占用林地项目表》《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并在检查结束5天内提交至局林政股,经汇总后5天内公布抽查结果。

  2.各林业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林木采伐许可事项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开展全面自查,于2025年1月21日向局林政股报送自查结果,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查处。

  3.被检业主所在地林业站(林场)应准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审核同意材料及集体林木采伐许可事项采伐许可相关材料等。

 

  附件:1.安溪县2024年7月-12月林木采伐许可事项监督检查随机抽中一览表

      2.安溪县2024年7月-12月林木采伐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

      3.安溪县2024年7月-12月林地审核审批双随机抽查一览表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表

      5.安溪县2024年7月-12月非法占用林地项目

 

 

 

  安溪县林业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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