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4-0101-2020-00016
- 发布机构: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7
各乡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现将《安溪县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发动相关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
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2号)、《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福建省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应急〔2019〕98号)要求,结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办〔2019〕41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工作及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至2021年底,重点在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员比例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格局初步形成。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一)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
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培训计划要覆盖全员,将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和培训,重点是从业人员、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计划内容要明确培训资金、培训措施和培训负责人,企业应将培训计划方案(附件1)留档备查。企业要围绕提升职工基本技能水平和操作规程执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及初始应急处置的能力,构建针对性培训课程体系和考核标准。要分岗位对全体员工考核一遍,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企业要制定计划,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泉财社〔2019〕318号)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二)严把新上岗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关
高危企业新上岗人员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师带徒制度,出徒后方可独立上岗。要加大从职业院校招收新员工力度,逐步提高从业人员中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招收比例。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要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人社、教育、财政部门要会同应急管理、工信商等有关部门在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金属冶炼煤气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新招录员工中,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行“入企即入校”企校合作培养培训,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
(三)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
将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政府考核指标,2021年底前将全县高危企业班组长轮训一遍。实行企业内安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学习成果互认。县应急管理、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人社部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职业院校设置安全管理相关专业,通过“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多种方式面向高危班组长招生,由校企共研培养方案,根据企业生产特点灵活安排学习,推行面向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对于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
各有关企业要依法明确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新任用或招录特种作业人员要参加专门的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严格危险化学品和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课时要求,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鼓励企业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点。应急管理部门、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要组织实施特种作业实操考点创优提升计划,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培训和考试方式。结合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结果、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泉政办〔2019〕41号),特种作业操作证新取证人员按8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五)将安全生产知识贯穿各类人员职业培训全过程。
人社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与工伤预防内容编入各类人员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教材,明确培训课时要求,考核评价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关键技能不合格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不及格。教育、人社部门要在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必修内容。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工作抽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将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市、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抽查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必要条件。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校企合作对接、培训考试标准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层层培育示范企业、示范院校、示范基地。强化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参加全省、全市安全技能竞赛,适时举办全县安全技能竞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高危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每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本月本行业内高危企业从业人员情况(附件3)上报县安办(anxiajj@163.com),并及时总结上报半年度、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三个必须原则”,积极发动辖区高危企业,行业主管高危企业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二)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高危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用于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工伤预防费用使用管理工作按照人社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并按规定审批工伤预防费用使用项目,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提取工伤预防费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机构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技能培训服务。
(三)强化专兼职师资队伍建设
高危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大力推动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上讲台,并给予授课技巧培训和基本课件、通用案例等支持,逐步实现企业在岗培训以企业内训师承担为主。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师资培养培训计划,并组织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或调研,提高授课针对性和感染力。
(四)补贴具体条件和要求
1.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6个月内,取证地点为泉州市,可在各县(市、区)申请补贴。
2.补贴程序
(1)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当年内申请一次补贴,不同类型证书的同一职业同一等级或同类型不同等级证书的不可重复享受。
(2)取证人员按属地原则在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人事服务中心进行实名制登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审核取证人员信息(附件2),并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查重比对(人员一年内领取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及时审核发放补贴。
3.补贴申报材料
3.1.个人申报补贴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3.2.企业代为申报补贴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
(4)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5)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3.3.补贴申报及审核统一在“泉州市职业能力提升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welua.com/qzsrsj/adminindex/login.html)上进行网上操作。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把企业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规范安全培训执法程序和方法,将抽查企业培训计划、持证情况、抽考安全生产常识作为培训执法重要内容,发现应持证未持证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发现不按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不按统一题库进行考试等行为的安全培训和考试机构,要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安溪县高危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2.申报补贴人员信息花名册
3.安溪县高危企业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安溪县高危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类型
化工危险化学品 煤矿 非煤矿山 金属冶炼 烟花爆竹 其他
从业人员总量(包括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等)
新招录从业
人员数量
班组长数量
特种作业
人员数量
培训类型
自主培训 委托培训
培训措施
培训资金
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长
培训负责人及其
联系方式
注:企业留存备查一份,报当地应急部门一份。
附件2.
申报补贴人员信息花名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身份证号
工种
特种作业操作证
发证时间
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书号码
备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安溪县高危企业从业人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项 目
企业
数量
(个)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中接受过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的数量
从业人员文化程度
班组长
从业人员中特种作业人员数量
其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数
从业人员中农民工数量
从业人员中劳务派遣工数量
从业人员中外包施工队伍人员数量
总计
其中在岗人员
其中新招录从业人员
数量
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接受相关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教育的人数
数量
培训考核合格人数
数量
培训考核合格人数
总计
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本科及以上
大专或高职
高中或中职
初中
初中以下
煤矿
非煤矿山
化工生产
其中危化品生产
金属冶炼
其他高危行业企业
合 计
说明:1.职业资格证书指经政府认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门授予的相应证书;
2.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3.非煤矿山统计范围包括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选矿厂,化工生产的统计范围不包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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